问题 |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如果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一、婴儿户口随父母哪一方 登记户口的时需要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借《出生医学证明》一书和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到办证中心或者是当地派出所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二、夫妻不登记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没办理结婚证生育子女,属于非婚生子。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新生子女登记,在子女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由父母其中一方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1、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不属于计划生育的,由婴儿母亲所在地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3、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当向派出所申请上述材料,报市局批准;6、申请超过一个月的,要提交婴儿未随父母或父亲在其他市县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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