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抵押人出现垫付行为,即抵押物权益受到损害,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抵押合同或者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但在解除抵押合同之前,抵押人仍有权占有抵押物。如果抵押人已经将抵押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权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抵押人占有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强制执行或者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并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抵押人或者第三人违反约定,危害抵押财产的安全或者价值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者要求其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七条:抵押人或者第三人占有、使用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解除担保合同,但在解除之前,抵押人仍有权占有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