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其婚前个人财产。在没有遗嘱下,由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个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一般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均等的,但是各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继承份额。 另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