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谁知道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合法的,因为有些小区的开发商对于地下停车位享有完全产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就可以依法将停车位出售给业主。但如果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话,自然开发商就无权对地下停车位进行出售,开发商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的行为违法。 一、小区停车费标准由谁制定 小区停车费标准开发商拥有自主定价权,但是业主共有部分除外。 首先,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对于开发商拥有所有权的地下车位以及未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地下车库,开发商确实拥有自主定价权。 其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规划出的一块地用于临时停放进入小区的车辆的地面停车位的停车费的制定和调整必须通过业主共同决议或者和业主协商,超过半数业主同意才可以。 二、对停车位的规定有什么 对停车位的规定有: 1、停车位是经过法律程序规划后建造的,可以协商出售; 2、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人防空间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地下室的一些空间可能属于人民防空间。这部分空间开发企业和业主没有所有权,但不能以使用权的名义出售,但使用权或者不能以使用权的名义出售。 三、房产证下不来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产证下不来不可以不交物业费。这是两个不同概念,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判断为开发商不履行合同规定,是违约;但物业管理费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公司正常经营和小区正常服务收取的费用,原则上与开发商毫无关系;只要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没有出现违约行为,不缴纳物业费在法律层面上就得不到任何支持。 1、物业费的缴纳是以物业合同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根据行业惯例,物业合同是在交房时签订的,没有交房物业服务的主体即不存在。 2、物业费是建立在物业公司对业主或者业主房屋服务的基础之上的,交房前业主还没有入住,物业公司没有对业主或者业主所有的房屋进行服务,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也不存在物业费用缴纳的问题。 3、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不满,可以到物价局对收取费用的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实,如物业公司收费与物价局公布的标准不符,可以要求物价局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改正。 4、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义务,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一旦延期办理,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并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如选择自己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果选择起诉,在拿到判决书后开发商仍不办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办理,所有费用由开发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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