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建安置房是怎样 |
释义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企业购置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安置动迁用房项目,因此拆迁安置房的成本应该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建安置房是额外无偿帮政府建设的。 一、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乘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二、企业安置房的申请条件 安居房轮候申请条件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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