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转让后原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