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应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要满足下列条件:1.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2.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3.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将瑕疵之存在通知出卖人的义务。4.买受人非依强制执行或拍卖而取得标的物。
    一、买卖合同逾期了可以主张违约金和违约金吗
    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逾期交付的,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要依据双方的约定而定。
    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即使不能主张违约金也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约定有违约金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而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约定数额或者方法计算向买受人赔偿损失;
    既未约定违约金,又未约定损失数额或者损失计算方法的,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赔偿买受人有证据证明的损失。
    在出卖人逾期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在出卖人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可以不再适用继续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对出卖人逾期交货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比约定的交付期的市场价格降低的;
    应按实际交付标的物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价款;如果市场价格较约定交货期时的约定价格上升的,则仍应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价款。
    二、民法典无权处分的效力规定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未取处财物的处分权,而出售财物,造成财物所有权无法转移时,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三、买卖合同买受人主要义务有什么
    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
    1、检验义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通知卖方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
    2、通知义务。通过对标的物的检验,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向卖方发出异议通知;
    3、支付价款。支付价格是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的基本义务,是卖方交付标的物并转让其所有权的相应条件。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价款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时间、地点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八条,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4: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