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继承房产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
释义 | 如果房产属于遗嘱人的个人房产,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排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份额,那遗嘱就是有效的。即使遗嘱中说明了将房产赠与第三者,那也是有效的,需要按照遗嘱执行,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老人的遗嘱如何写才有效 老人的遗嘱的书写符合以下要求则有效: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赠予小三房产的遗嘱具有效力吗 赠予小三房产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则无效: 一、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中没有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生活困难的人可以多继承遗产吗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中可以多给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另外,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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