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新刑法关于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定罪标准 |
释义 | 中国新刑法规定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将受到严惩,个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则需支付罚金。隐匿、销毁金额超过50万元的财务资料也可能构成罪行。会计从业人员应加强日常管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和账簿,不要盲从上级安排,避免参与隐匿、销毁行为。 法律分析 一、中国新刑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几年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故意销毁或藏匿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藏匿、销毁会计账簿会怎样 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主要体现在金额。当隐匿、故意销毁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依法应该向公安机关提交却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提交以及“其他严重情节”这一兜底条件。 2、也有的案件不存在多次隐匿、销毁、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公诉机关仅凭借隐匿的财会资料涉及金额超过50万来入罪,这时候就需要从财务资料重要性来着手辩护。 3、会计从业人员要注意加强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日常管理,妥善保管;不要盲目听从上级安排,实施或协助他人实施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拓展延伸 中国新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范围 中国新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范围在维护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该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是指故意毁坏、伪造、篡改、隐匿会计凭证,严重妨害会计记录的罪行。定罪标准主要包括故意行为、销毁行为、会计凭证的性质和重要性等因素。法律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该罪行的严重性体现在破坏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中国新刑法的规定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结语 中国新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定罪标准及法律适用范围在维护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该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是指故意毁坏、伪造、篡改、隐匿会计凭证,严重妨害会计记录的罪行。定罪标准主要包括故意行为、销毁行为、会计凭证的性质和重要性等因素。法律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该罪行的严重性体现在破坏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中国新刑法的规定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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