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或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有出资的,在离婚时,该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这需要分情况进行界定。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的,该公司中的股权应为投资人的婚前财产。2.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以个人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为一方个人财产。以上两种情况下的公司中的股权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发生财产分割,但是对经营企业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只对这部分收益进行分割。3.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不仅经营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公司中的股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