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驳回自诉裁定书的适用情形
释义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一、自诉案件的可能结果有哪些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二、刑事自诉案件法院管辖如何规定的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入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晰,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讯;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增补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归自诉,或者裁定驳归。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归起诉。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3: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