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议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其中,律师费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市场价格支付;鉴定费是指鉴定机构对涉案物品进行的评估费用;公证费是指公证机关为证明涉案事实真实性而收取的费用;诉讼费分为起诉费、审判费、执行费等,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不同而异。执行费是指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费用,如拍卖费用、保管费用、仲裁费用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收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16条规定:“鉴定费由申请人支付。鉴定费用的收取,应当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3. 《公证法》第36条规定:“公证机关应当依照规定收取证明费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章规定了诉讼费用的具体内容和收取标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程序法》第32条规定:“执行费用由义务人负担,但是申请执行人预先垫付的执行费用,应当由受益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