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中,如果当事人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复议和行政诉讼。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复议: 1.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注明复议请求和理由; 2. 复议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3. 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1. 提交行政诉讼申请书,注明起诉请求和理由; 2. 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如果法院受理,应当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 4.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可以进行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决定、财产保全决定、行政强制决定和其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但是,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在30日内说明理由,并报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