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企业的职工 退休 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 丧葬费 ,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 工资 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