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认可的夫妻需办理结婚证 |
释义 | 未经依法登记,不能构成合法夫妻关系,只能算同居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结婚登记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者应向当事人解释理由。 法律分析 不算。未经依法登记,不能构成合法夫妻关系,只能算同居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的婚姻认可方式及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法律上必须办理结婚证才能被认可。结婚证是一种法律文件,证明了两个人的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办理结婚证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进行婚姻登记等。这些手续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婚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只有在完成了这些手续并获得结婚证后,夫妻的婚姻才会被法律认可。因此,结婚证是法律规定的婚姻认可方式之一,也是夫妻在法律上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 结语 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法律认可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通过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才能获得结婚证,确保婚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结婚证是夫妻双方权益的保护,也是法律上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明。未经依法登记的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不构成合法夫妻关系。因此,办理结婚证是夫妻走向合法婚姻的必要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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