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如果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实施了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出售、私赠文物罪怎么量刑啊,能坐牢吗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倒卖文物罪既遂判刑多少年 倒卖文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代的文物。如果倒卖的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要求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要素。根据司法实践,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而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或者倒卖稀世国宝的等等,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