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赠与财产的定义 赠与财产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发生在亲属之间,也可以发生在非亲属之间。 二、赠与财产的效力 赠与财产一旦完成交付,就发生法律效力,受赠人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在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是交付之后,赠与人就不能再行撤销了。 三、赠与财产的返还 1.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济困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济困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5.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6.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7.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8.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