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的商品可以退吗 |
释义 | 可以。购买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或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一、商品售出概不负责对吗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不对。法律规定,售出的产品有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商品售出,消费者完全有权就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向销售者交涉,而销售者也完全有义务实行三包,不能采用商品售出,概不负责的态度和做法。 二、产品存在缺陷会产生违约责任吗? 产品存在缺陷会产生违约责任,因为这属于生产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损害方可以要求对该缺陷产品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商场买衣服可以退货吗 商场买衣服是否可以退货,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衣服本身有质量问题,可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2、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想要退货,且不满足法律规定的退货条件,可用与商场协商退货,协商不成的,则不能退货。 一、退换货的条件如下: 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4、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6、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附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二、消费者维权投诉可以找以下部门: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总之,消费者购买了认为不合格的商品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限制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限制和打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鼓励公平竞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