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公共秩序: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对于公共秩序来说,我们一定要遵守,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如果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可能会面临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还可能拘留五天到十天,同时可以罚款五百元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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