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处理赠与和继承的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双方所持有的赠与和继承的财产的处理,应该经过协商一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如果赠与和继承的财产是个人财产,那么分割时应该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被视为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情况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婚姻法院应当根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数量及分配情况、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因素,依法进行裁决或者调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二条,离婚后,夫妻应当协商一致,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三条,离婚后,夫妻双方各自享有自己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以及继承、赠与的财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二十四条,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财产性质和数量以及各自的贡献,依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由夫妻协商一致分配。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五条,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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