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
释义 | 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员具体包括:国有企业、国有公司、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这些单位委派到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临时成立的公共慈善机构工作人员,同样扮演者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这些人员为了一己之欲滥用职权、挪用国有财产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私人企业是否有挪用公款 私人企业没有挪用公款。原因是:私营企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私营企业挪用资金不符合挪用公开罪的主要要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三、受贿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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