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以后房产证的名字可以改吗 |
释义 | 离婚了房产证可通过如下方式改名字:如果双方协议处理房产的,则由双方协商一致,携带变更协议、双方身份证明、房产权属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若双方起诉处理房产的,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房产所有权变更。当事人可自行携带该裁判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变更姓名。 一、房产证放弃一方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放弃一方需要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应先签订赠与合同。买卖则签订买卖合同; 2、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办理变更登记; 5、在指定日期领取变更后的不动产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房产怎样过户 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的,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起诉离婚纠纷一并处理财产,也可以自行离婚后,单独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双方离婚协议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了房产证,身份证,还有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或者是诉讼离婚的即单方携带判决书、调解书等材料去办理,之后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的处理流程,缴纳相关税费,完成变更登记即可。 三、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房屋卖给子女需要双方签订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明确是通过买卖办理过户手续的,携带好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亲的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 2、父母如果将房产“卖”给子女,则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 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的流程如下: 1、父母与子女应当签订买卖转让合同,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 2、提交申请材料后,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 4、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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