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用工方面的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
释义 | 企业改制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情况比较复杂,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审理解决,还要区分具体情况。基本原则是:企业因自主改制引发的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因而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畴;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引发的争议,则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因为在改制过程中,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与被改制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不是平等民事关系,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调整划拨、生产经营内容和范围、用工制度和岗位待遇等,也要服从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这些安排调配可能并不完全遵循市场经济等价有偿的交易规则,而是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因此,在此类政府主导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相应用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争议,不宜认定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畴,而应当由政府或者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企业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就双方之间的争议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本单位的工会或本单位内部所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给予调解。 2.仲裁。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提起仲裁申请。 3.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工资支付问题的,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发生了争议,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而发生争议,须首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这种诉讼类型称为确认之诉,为确认法律关系即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解除或者终止。同时,如确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支付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也可申请仲裁,裁决后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这时的诉讼类型为给付之诉。 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 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一、劳动争议调解。 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三、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什么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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