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收了定金,而卖房人没有收定金,这种情况卖房人不卖了要赔偿吗? |
释义 | 买方交付定金后,若卖方因个人原因不卖房,买方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或协议达不成一致而未签约,出卖人应全数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卖房人拒绝收定金,中介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通常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一般的交易习惯和合同约定,买卖双方之间的定金支付是一种约定的方式,旨在确保交易的诚信和可靠性。如果卖房人拒绝收取定金,这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或交易的基本原则。中介机构扮演着协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角色,如果卖房人的行为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中介机构可能会面临经济损失。因此,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中介机构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其因交易失败而遭受的损失。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当地法律和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裁定。 结语 根据交易习惯和合同约定,买卖双方之间的定金支付旨在确保交易的诚信和可靠性。如果因卖方个人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买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中介机构在交易中扮演重要角色,若卖方的行为导致交易失败,中介机构可能有权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需根据合同条款、当地法律和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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