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自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两年后诉讼时效终止,债权债务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而中断履行义务,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