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后一般多久时间进行破产宣告 |
释义 | 一般而言破产受理后即指定管理人,而是否宣告破产与是否指定管理人无关,法院是否进行破产宣告的关键因素有二: 一、债务人是否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如果符合第一点,再看债权人是否要求债务人必须破产清算,因为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重整。由此可见,破产宣告一般是在资产评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能提前。 破产管理人由谁指定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更换。如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破产宣告后可否破产重整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宣告后不能再申请破产重整,最迟需要在破产宣告前申请破产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宣告程序 破产宣告程序:一、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的申请当公司严重拖欠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时则向法院提出宣告破产的申请。宣告破产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二、法院受理宣告破产的申请并通知相关利害人法院受理公司宣告破产的申请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30日内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资料和说明是否有担保的情况,而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则应在3个月内申报是否有担保的债权。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债权。三、法院对公司破产申请进行宣告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进行审查,若发现符合破产成立的条件即宣告该公司破产。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成立的条件有:管理、经营不善生意、财产严重亏损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而对于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分析:(一)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经到期且经债权人合理催告后仍不归还的债务(二)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原因是客观上不允许,而不是主观上不想或不愿归还(三)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必须是全部的债务,而不是单独的部分债务四、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法规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组织股东、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进行清算是为了合理分配公司财产,而财产分配的顺序有:支付清算的费用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的税款④清偿公司到期债务⑤剩余财产由股东按比例分配。由此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还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吗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公司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公司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风险提示:公司被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公司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5、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6、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还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吗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公司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公司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公司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风险提示:公司被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公司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5、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6、公司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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