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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释义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法律文书、批准文件、税费缴纳凭证及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分析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离婚后房产过户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离婚后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提交离婚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其次,双方需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关费用。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注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还需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离婚协议的约定、财产分割等。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并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法律文书、批准文件、税费凭证等。离婚后房产过户也需注意相关程序,包括离婚证书、房产证等材料的提交,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过户并保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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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