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业租金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创业租金补贴需要的条件如下: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含港澳青年):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5)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内创业的港澳青年。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创业租金补贴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单位申请表; 2、缴纳租金凭证(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账)复印件; 3、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4、申请人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综上所述,首次申领创业租金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用工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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