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我负主要责任需要给予哪些赔偿? |
释义 |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以上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对方承担次要责任,一般需承担30%的责任,自己承担7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如果自己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那么所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就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次要的责任由对方来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 一、被小车撞了对方全责住院谁负责 (一)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二)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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