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即殴打执行公务的警察造成严重的后果才构成本罪。所渭严重后果,是指耽误了国有安全工作,放纵了犯罪分子,或者给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等。 2、如果殴打的警察不是职务活动,或者其活动不是依法正在进行的职务范围的活动,则要根据过错和打人的后果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属于伤害罪,属于轻微伤,要承担民事责任。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的刑法修正九草案,对妨害公务罪增加了这款规定。 现行《刑法》对妨害公务罪规定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袭警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既是切实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法律秩序的客观要求。”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 (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