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收到假货不让立案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网购收到假货不让立案怎么办 民间诉讼网购纠纷如果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刑事自诉案件不受理的,要求该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监督投诉或向检察院法律监督控告。但是,在立案时需要注意的一下: 1、提交规范的民事诉状; 2、列明具体的诉讼请求; 3、详细阐明事实与理由; 4、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及其目录。 二、从哪些方面加强对网购的管理 1、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涉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主要依靠相关法律、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调整,而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使得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差、适用性不强,甚至在处理一些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时束手无策,远不能适应网络时代要求。 2、要建销售商准入和营运商认证制度。 要建立严格的产品销售商准入制度和网络营运商认证制度。对消费者来讲,网络销售市场是高风险投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对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或公司)理应设置更高的标准,并加强审查和严格控制。国家管理部门应从企业(或公司)注册资金、货源组织、产品质量和价格、公司信誉、网络信息内容等方面进行严审,否则不得进入网络市场;对未经准入登记的个人在网络上发布销售信息,可由网络营运商进行设限,设置自动退出系统,及时予以删除。 3、要建立全国性网络购物纠纷处理机构。 要建立全国性网络购物纠纷处理机构及赔付机制。全国消协在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方面功不可没,这是不争事实。但消协本身受到权力的限制,如无裁决权、无执行权等,可见消协维权力度是有限的,消费者的权益不足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案件处理拥有裁判权,对拒不履行国家判决和裁定的,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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