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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缺席判决应该注意什么
释义
    离婚案中缺席判决程序应把握好如下事项:
    1、缺席判决的产生条件为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应把握好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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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