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死亡后能领到什么样的钱? |
释义 | 在职员工死亡后,若属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一般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处理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二、退休前死亡的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劳动者在退休前死亡的,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三、丧葬费是否可以继承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房屋、金钱、知识产权收益,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丧葬费领取流程如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办理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4、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行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5、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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