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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万标的案件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释义
    两万标的要交300元的诉讼费,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计算标准,诉讼费一般都是取决于标的额是多少来进行收取。
    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企业开发票要交多少税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不同行业的企业的税率是不一样的。普通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为17%和13%,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业一般是6%,商业一般是4%,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给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申购专用发票,税率只能是4%、6%,一般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税率还是17%(或13%)。营业税项目,税率是可能是3%、5%、20%。农业行业的属于免税项目的,税率是0
    %。
    轻微伤私了要求三万赔偿要交多少钱?
    在法律上,轻微伤私了没有固定的标准,如果调解协商不成功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人身损害诉讼费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具体缴纳多少以各地的收费标准为准。
    赔偿标准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抚养年限×伤残系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
    什么时候要交关税
    在出口报关时缴纳关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五条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转关运输货物税率的适用日期,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拆迁补偿款要交哪些税
    拆迁补偿款要交以下税:
    1、增值税。不论何种补偿方式,征税的关键掌握在拆迁项目是否是政府行为,有无政府批文;
    2、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对内资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在所得税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被拆迁单位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清理后的余额,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
    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相关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该内容由 袁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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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