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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释义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的情形包括: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牌匾审批需要什么手续
    新申请办理悬挂牌匾行政许可的在审批大厅进行受理。
    1、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审批手续的业户进行登记,核准审批要件。
    2、要件不全的开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单),要件齐全开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当日将审批手续交给审批办负责人。
    3、审批办负责人在接到审批手续后3日内勘查现场(通知监察员)。
    4、符合审批要求的,监察员、审批办在审批表签字交给主管领导审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牌匾陈旧破损由监察员负责)限期整改或按退办件程序进行退件。
    5、审批内勤在接到审批完毕的手续后,在当日打印完许可证交给管理1、2分队长,并将审批要件建立电子档案,原始材料进行归档。
    6、各管理办主任接到许可证后交给管理员,管理员在三日内送给业户(如遇特殊情况,说明未送达原因)。
    7、各辖区管理员在发放牌匾准设证时应认真核对,如设置牌匾材质、规格等与牌匾准设证不符不予发放。
    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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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9: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