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存量房屋资金监管是只把交易的房款放在第三方监管账户里,保证买方付款后可以顺利过户,同时,保证卖方过户后可以顺利拿到购房款。资金监管的目的是有效避免存量房交易资金风险,保证双方大安全交易。如果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或者坚持在过户前付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