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可以再上海办离婚吗 |
释义 | 外地人不可以在上海办离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商量好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这是比较好的、快速的离婚手段。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夫妻双方无法聚到一起,就只能是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 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就需要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关材料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就需要原告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民事起诉书到有关的法院进行立案。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一方不配合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一方不配合的,那么另一方就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如果一方以配合办理手续,那么另外一方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这种方法来结束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另一方就只能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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