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纠纷应该向哪个机构求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纠纷应该向哪个机构求助 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二、求助劳动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1、你可以不签合同,但要证明是因为这是“不正当隐情的正式合同”,否则,单位很可能会引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7条的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估计不会要你这种犟人。2、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条款,但是这些条款通过另行约定也是有效的,因此必备条款的问题往往不是刚性的,比如没有明确工资,也不能说合同就无效,“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另行约定是可以的。当然,就你的情况而言,公司的违法再与“不让填写劳动岗位、劳动报酬等实质性的内容,只让填写员工本人姓名。待员工签好姓名后,公司私下单方填写部分内容”。3、这种公司,待下去的话需要时时忍受公司这样那样的违法,我揣测;不待下去的话,就没什么风险,也就没什么责任,顶多再花时间另寻他出咯。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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