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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主要责任有哪些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两种情况下承担的责任:
    1、公司设立完成时的责任:
    (1)出资实际份额不符的,补交差额;
    (2)过错致使公司受损的,赔偿责任;
    (3)抽逃出资的,补回资金、罚款。
    2、公司设立失败时的责任:
    (1)设立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连带赔偿;
    (2)已收股款的返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责任。
    一、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承担方式为: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设立失败有什么影响
    公司设立失败的后果为发起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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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1: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