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怎么办理 1、房屋所有权证明办理是:开发商在房管局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房管部门对房产进行测绘,给予回执单;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办理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办理房屋产权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1、有效身份证。 2、已经公证过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正本(这里指的是没有按揭的业主) 3、交易购楼以及付清楼款证明(没有按揭的业主) 4、已经公证过的按揭合同(按揭买房的业主) 5、契税款(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