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条件可生三胎,不必罚款 1、夫妻因无法生育,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后,若有能力再生育的,允许再生一个孩子; 2、夫妻已生育两个子女,但如果有子女经过鉴定为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且在医学上也认为其能够再生育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 4、再婚的夫妻各生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允许再生一个孩子。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