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出租给别人公摊面积算租金吗? |
释义 | 商铺出租给别人公摊面积算租金。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国家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面积计算: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 2、各类面积的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3、边长以m为单位,取至0.01m,面积以m2为单位,取至0.01m2; 4、量距应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卷尺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5、楼层高度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商铺售后返租又称售后包租、售后回租、售后承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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