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不动产是否应当以公证书为凭据? |
释义 | 不动产继承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包括公证继承、诉讼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公证继承需要提交公证材料到公证处进行房产过户登记;诉讼继承则需要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法院起诉继承纠纷;遗嘱继承需要提交死亡证明、遗嘱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而法定继承则需要提交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因此,并不是每种情况下都需要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书。 法律分析 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并不是必须的。 不动产的继承有以下几种方式: (1)公证继承,提交公证材料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诉讼继承,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法院起诉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4)法定继承,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拓展延伸 继承不动产的证明方式有哪些? 继承不动产的证明方式有多种,其中包括公证书、遗嘱、继承登记证明、法院判决书等。公证书是一种常见的证明方式,通过公证机关对继承事项进行认证,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证明继承人对不动产的权益。遗嘱是遗留人在生前通过公证或其他方式表达对不动产继承的意愿,可以作为继承的证明依据。继承登记证明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登记后所取得的证明文件,可以证明继承人对不动产的权益。法院判决书是在继承争议案件中法院作出的判决决定,可以作为继承的证明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继承人可以选择适合的证明方式来证明对不动产的继承权益。 结语 继承不动产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公证继承、诉讼继承、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并非必须,继承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证明方式来证明对不动产的继承权益。公证书、遗嘱、继承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都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明依据。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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