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最后怎样判 |
释义 | 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的规定: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一、认定逃逸的法律依据 认定逃逸的法律依据如下: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2、肇事者逃离现场是指在事故现场因害怕遭到被害人家属的殴打而逃离现场,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事后主动归案,这样的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 二、交通肇事构成故意杀人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都是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致人死亡满足法定条件的,可构成故意杀人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2、肇事者在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或惧怕承担大额民事赔偿,而故意将被害人杀死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值得注意的是,由交通肇事罪转化而来的故意杀人案件,肇事者(杀人犯)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否会被判处死亡,需要结合案件情况来定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的情节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将肇事逃逸作为交通肇事罪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其根本目的是预防行为人不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对被害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持放任态度,加大被害人所受到的的伤害。 其次,认定肇事逃逸要求行为人主观上系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逃离了事故现场,二者同时具备。比如:行为人虽客观离开事故现场,但系救治伤者所需,亦无逃跑行为,不能认定其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再次,主观上要有对犯罪行为的可知性:对造成交通事故的“明知”,既包括“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应当知道”一般需要综合考虑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各方面客观情况综合认定。对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 地,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逃逸的方式是驾驶车辆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第二天或者几个小时以后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事故情况是投案自首,是逃逸后自首,不能因为自首而否定已经发生的逃逸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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