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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鉴定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释义
    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与诉讼案件相关的人身、财物、事实、现象进行鉴定,其中包括法医、精神病、刑事技术等多个领域,鉴定意见作为证据需经法院决定是否采信。
    法律分析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接受以下委托:
    1、法医鉴定。如死因鉴定、伤害程度鉴定,DNA鉴定。
    2、司法精神病鉴定。如有无行为能力,精神病是犯罪前就有,还是犯罪后得的。
    3、刑事技术鉴定。包括足迹鉴定、指纹鉴定、毛发鉴定、弹痕鉴定、印章鉴定、笔迹鉴定。会计账册鉴定、化学鉴定、毒品鉴定、毒物鉴定等。
    4、其他技术鉴定。如生产责任事故的原因和后果的鉴定,火灾起因和后果鉴定等。
    二、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1、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进程中发生的,没有引起诉讼的事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则一般不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加以决定。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被鉴定客体是指与案件确实有关的人身、财物、事实、现象,是鉴定所要确定的目标。
    4、供鉴定客体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在鉴定中习惯称之为检材。
    5、案件中那些无需专门知识技能即可被人们以普通常识所理解和认可的证据,如有明显特征的赃物、无争议的契约或视听资料等,则不会成为司法鉴定的客体。应当明白,诉讼中,案件中的大量证据是不鉴自明的。
    6、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7、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8、鉴定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9、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10、鉴定人做出的鉴定意见是一种证据,不具有判决意义。鉴定意见要经过控辩双方质证和辩论,是否采信由法院决定。
    看了上述内容,大家知道了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了。司法鉴定机关只鉴定和诉讼案件相关的事项,一般进行人体组织如毛发、分泌物等,人的活动痕迹如指纹、笔迹等以及涉案的物证和影视资料等的鉴别事宜。
    结语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进程中发生的,主要涉及法医、精神病、刑事技术等多个领域。在委托鉴定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鉴定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财物、事实、现象,而无需专门知识技能即可被人们理解和认可的证据则不需要鉴定。鉴定人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的鉴定意见负责。当事人有权要求鉴定人回避,且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可以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最终,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由法院决定是否采信。司法鉴定机关只鉴定与诉讼案件相关的事项,包括人体组织、人的活动痕迹以及涉案的物证和影视资料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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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8: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