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货款打话话拉黑,昨天还承认给,今年打 |
释义 | 故意拖欠货款的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或仲裁。《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拖欠运费,打电话不接或拉黑怎么办 拖欠运费,可以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运费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当事人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运费,如对方拒不支付运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您好,公司败诉,法院打电话说要拉黑 公司败诉的,对公司是有影响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执行判决。不履行判决书,不及时履行判决书,都将进入司法黑名单,影响征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为私人承包商工作,他拖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现在打电话不接,微信拉黑,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解决途径:1、和老板协商;2、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3、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4、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是未成年人,今年暑假打暑假工,中介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劳动者应该及时与其协商,约定明确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立即去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调解、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在厂子里面干活,然后除去试用期还有工资,一共十天,就不给发工资了,给我拉黑了? 干了七八天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有足够的证据情况下还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故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发放工资需要员工签字确认吗 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候,是需要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表上面签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是被要求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候被单位要求签名是属于正常行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在领取工资以后签名备案使用。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