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一定是犯罪吗 |
释义 | 盗窃未遂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依然会构成犯罪: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则数额较大的标准减半: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实践中发生的其他严重情形。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的标准从轻、减轻处罚。 一、盗窃罪数额减半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多次盗窃超市东西怎么认定 (一)必须是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属连续犯,应以盗窃罪一罪累计其犯罪数额,若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次盗窃”也属于连续犯,在盗窃数额认定方面当然一致,但并不以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为唯一定罪标准。换言之,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虽然盗窃数额未达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也应当作盗窃罪处理。因为立法者将“多次盗窃”入罪,正是出于打击“多次盗窃”行为人盗窃习性这一人身危险性的需要。因此,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的盗窃行为未达三次,应从司法上认定其还没有形成盗窃习性,其人身危险性还不足以刑罚予以打击。但是如果其累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多次盗窃”构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盗窃罪作为结果犯,以数额较大为认定其是否成立犯罪的标准。在刑法的立法沿革中,一直是将数额较大作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也称盗窃罪为数额犯。但是实践中存在例外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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