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场贴了申明字样可以免责么 |
释义 | 停车场贴了申明字样是不一定可以免责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申明字样不具有无效的情形,可以免责。申明字样无效的情形包括,写明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而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免责的等。 一、免责条款如何确认无效? 免责条款存在下列情形是确认无效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条件。 二、哪些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三)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四)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三、公平的格式条款主要有哪些内容 不公平的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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