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签订了空白合同之后,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上面增添了条款内容,并且当事人对于其增加的内容双方均表示同意或者追认,该空白合同有效。如果签订空白合同之后约定了不得增改其内容或者当事人对于增改的内容不同意的,该合同无效。 订立合同的原则: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在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 5、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6、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综上所述,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