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赔偿准备金分别设立并核算。如果保险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赔偿准备金,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及时获得赔偿,可依法追责。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解释赔偿准备金的使用情况,如果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把分别设立的赔偿准备金用于其他用途。”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反映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保险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